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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拘留显成效,被执行人幡然悔悟急还款
  发布时间:2019-06-05 17:52:24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一名刚被司法拘留期满释放的被执行人廖某正坐在江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面前悔悟着,并主动把剩余债务还清,案子终得以执行完毕。

申请人罗某与被执行人廖某于2011年4月认识,2012年初发展为恋爱关系。在2012年8、9月份期间,廖某因承揽某地的水利工程,由于需要资金周转,几次向罗某借款,累计借款总额为58000元,并口头承诺工程结算后即归还借款,但借款逾期后,经罗某多次催讨,廖某却总是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借款,为此罗某与廖某于2013年6月份终止了恋爱关系。在罗某的一再催款下,廖某向罗某出具欠款,欠款逾期后,廖某仍未能偿还分文。罗某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廖某偿还罗某借款5800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之后,廖某却一直拖延,未主动履行自身义务。出于无奈,罗某向法院申请了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一幕关于被执行人谎言连篇的荒诞剧就此拉开序幕,而一场来自该院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廖某的追击战也正式打响。

“喂,你好!请问是廖某吗?我是执行法官,我正在你单位的楼下,方便跟你谈下话吗?”“不好意思,法官!我现在正在外地工作,不太方便,真的是不好意思啊。”廖某刚说完,转了个身,就发现执行法官正在距离他十米来外的地方注视着他。眼看谎言被攻破,廖某只好配合执行法官调查工作,谈话过程中廖某非常配合,并承诺会偿还申请人罗某的借款。廖某回去后,并没有按照他所承诺的履行自身义务,而是连忙搬了家,为了避免执行法官找到他,他专门找了设有门禁的地方居住,试图躲避执行法官的寻找。在此期间,执行法官划拨了廖某银行账户内仅有的5600元的存款给申请人罗某,但这并不足以偿清罗某的借款。为此,执行法官告诉罗某:“如若发现廖某的行踪,请立即打电话告知。”

这是一次漫长的追击。直到去年12月,执行法官再次拘传了廖某至法院。廖某态度依旧十分诚恳,依然非常配合执行法官,请求法院给予一次与申请人罗某协商的机会,并当场自动偿还了5000元借款。因廖某的态度诚恳,罗某同意与廖某签署执行和解协议,廖某承诺余款于2018年12月31日全部清偿,若廖某未按还款计划履行,罗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然而,到了还款期限,廖某仍然未履行义务。

今年3月份,执行法官又收到了以廖某作为被执行人的案子。该案是申请人梁某与被执行人廖某、凌某合伙协议纠纷案,判决被执行人廖某、凌某向申请人梁某支付合伙本金及利润137301.3元,并向申请人梁某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该案进入了执行阶段,经过前期电话沟通调查,廖某仍不愿意告知执行法官现在身处何处,但其再次向执行法官做出承诺,保证2019年4月26日前支付4万元,余款于5月15日前支付完毕。

还款期限到后,廖某再次上演了此前的一幕。这次,执行法官决定要用强制措施的“利剑”刺破廖某连绵不断的谎言,鉴于廖某多次违背诺言,未按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任何义务,且不如实申报财产,执行法官决定给予廖某拘留十五日。但这并未真正的结束,廖某依旧漫不经心,他妄想地认为,拘留了就不用履行义务了,自己就能逍遥“法”外了。为此,在廖某拘留届满释放之日,执行法官与他进行了一次漫长的谈话。执行法官杜志华说:“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拘留就能抵消自身应尽的义务。该履行的义务仍然需要履行,如若再不履行自身义务,将会以更加强有力的措施处置。”

经过十五天的“面壁思过”,加上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廖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坐在执行法官面前悔悟着,并在当日主动把所有的债务还清,以廖某作为被执行人的案子终得以执行完毕,这场荒诞剧也终于迎来了大结局。
责任编辑:江州区法院